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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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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教师:
根据中共张家口市委办公室、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张家口市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评选办法》(张办字[2009]104号)文件精神,2017年市社科联将开展张家口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目标和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评选原则,发现、培养我市优秀青年社科理论人才,为繁荣发展张家口社会科学事业做出贡献。
二、参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参评: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科研方向和科研成果符合党的基本理论的要求;坚持严谨治学、实事求是的学风,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学术规范;有较强的创新、敬业、奉献精神,道德品质好。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本市辖属单位的(含中、省驻张单位)专业和业余社会科学工作者。
3.申报者必须具有独立或作为主研人员(前2名)完成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成果以省、市社科评奖获奖为主,原则上应是获得过省部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者,获市级以上“五个一”工程奖的哲学社会科学专著及论文;相应非常设性或行业性获奖作重要参考。
4.参评者获得的省、市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主要指近六年来省、市社会科学评奖中的获奖成果。
5.业务成就突出,是本学科或本研究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或科研骨干,有以下成果之一者:
(1)独立或作为主研人员(前2名),在国家权威性报刊发表过2篇以上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2)在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发行1部以上学术专著,在省级以上公开报刊发表5篇以上论文;
(3)在研究解决我市重大现实问题方面,研究成果被市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纳,并取得了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组织、编辑出版过2部以上由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的省内有重大影响的社会科学著作(含电子出版物)。
已获得“张家口市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称号的,不再参评。
三、方法、步骤
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市评选办公室资格审查与市评委会专家评定相结合的办法,坚持标准,好中选优。
1.由参评者填写《张家口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申报表》一式三份,经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所属学术团体签署推荐意见,并写出政治和业务水平鉴定,附本人研究成果代表作原件一份、有关佐证材料及加盖公章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市评选办公室。
2.市评选办公室对被推荐者进行资格审查,向市评选委员会推荐参评人选。
3.召开市评选委员会全体会议,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张家口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候选人。
4.经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和社会公示后,报领导小组批准,产生正式人选。
四、表彰、奖励
1.对获“张家口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者颁发中共张家口市委、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证书。
2.对获“张家口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称号者的事迹和学术成就,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扩大其社会影响;评选结果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的重要依据。
五、组织领导
本届评选工作,由市社科联组织。成立张家口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领导担任,评选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
成立张家口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评选委员会。评委会由从事社会科学工作的专家、学者组成,其中,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三分之二,并经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正式批准成立。
六、时间安排
1.2017年9月8日前将推荐材料报科研处,9月10日前上报市评选办公室。
2.10月召开市评选委员会进行评议审定。
3.11月份考察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择期进行颁奖。
科研处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