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消防委关于2017年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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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7-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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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春季是火灾高发季节,风力较大,极易发生各类火灾事故。为了营造一个安全的校园环境,保障学院内居住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院春季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1、各系部、处室要高度重视防火工作,全面负责本责任区消防工作的落实工作。部门党政一把手为本部门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人要针对本部门防火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落实安全自查和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2、后勤处要加强用火、用电管理。做好变电室、水暖锅炉、仓库的用电安全自查,同时对电器设备超负荷运行、电线老化以及违章用电、用火等现象进行一次重点排查,防止因使用不当而发生火灾,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迅速整改并加以落实。
3、学工处及各系部要加强对学生的防火教育,禁止焚烧荒草及枯枝败叶、乱丢烟头,以防引发火灾。
4、后勤处、祥和物业公司要在家属区张贴通知,告知家属区住户严禁在校区及山坡上堆积杂草、杂物、焚烧荒草及枯枝败叶;
5、后勤处、祥和物业公司要及时对校区内草坪内的干燥物及杂草进行清除,以防引发火灾
6、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责任人以故意制造火灾隐患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消防委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