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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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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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教师:

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7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我院只能申报人文社会科学指导项目2项。由各高校自主评审确定,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立项。

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申报要求

(一)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遴选研究选题。

(二)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的评选和推荐工作。推荐项目名单,应在全校范围内公示7天(公示内容需包括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申请经费、预期成果、计划完成时间等内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五)实行限额申报。我院只能申报人文社会科学指导项目2项。若申报项目超过限额,由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决定上报项目。

(六)申报平台。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综合业务平台(http://kjc.hee.cn,以下简称业务平台)。

(七)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基本步骤如下:

(一)项目申请书填写

项目申请人登录业务平台进行注册,经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并分配权限后,即可凭用户名和密码以申报人的方式登录平台,进入申报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和系统操作手册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进行上传。

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申请书电子数据,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直接报送到我厅科技处。凡网上传送的项目内容均被视为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二)项目申请书审核

 申报单位管理员应及时登录业务平台,在申报书审核栏目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就不能再对本项目进行修改,同时推荐项目进入教育厅的形式审查阶段。

(三)项目申请书及汇总表打印

 单位管理员完成申请书审核后,项目申请人即可登录业务平台,在线生成项目申请书(带水印)。学校完成全部申报工作后,申报单位管理员可登录业务平台,导出excel汇总表,并打印。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1216日下午17时。项目申报及管理软件的具体操作问题,详见业务平台下载专区中的系统操作手册

四、材料报送

 所有项目公示情况,需形成独立文字材料,以正式公文的形式上报省教育厅科技处。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业务平台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并生成,申请书一式一份,汇总表一式一份,A4纸打印,须加盖学校公章,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及项目申请书的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截止时间

 请申报教师20161210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电话: 4085635  

    邮箱:kyc0909@163.com

    软件咨询电话:15383230865

 

                                                  科研处

                                             2016年12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