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6-02-29
- 点击:721
- 来源:
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学校代码:11423
办学层次:专科
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张家口市高新区马路东59号,是经教育部批准以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办学目标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全国首批启动的高职院校,拥有35个招生专业。2010年被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确定为省级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职院校。学院建有国家级电气自动化技术(新能源方向)实训基地、国家级汽修实训基地和省级机电实训基地,是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基地。学院2011 年顺利通过了教育部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2 年、2014 年两次被评为河北省文明单位。
1.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1)身体要求:所有专业考生均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相关专业的要求。
(2)外语要求:报考时不限语种,各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使用英语教学。
2.考试安排和成绩、录取结果公布
报考我院装备制造大类(原制造大类)、电子信息大类、土木建筑大类(原土建大类)、财经商贸大类(原财经大类)、旅游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和文化艺术大类(原艺术设计传媒大类)的考生,具体考试安排见相关单招联考牵头院校实施方案。
报考非上述大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在我院组织的单招考试,考试安排、成绩及录取结果详见我院网站(网址:www.zhz.cn )。
3.录取规则
(1)参加高职单招的普通高中考生须参加单招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其成绩作为职业技能成绩计入总分;文化成绩可以使用本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再参加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折算分值呈现,对应分值为: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如考生不认同折算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计入总分。
参加高职单招的对口类考生须参加单招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其对口专业考试成绩可代替职业技能成绩。如考生不使用对口专业成绩或跨专业类报考或无相应对口专业成绩,须参加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计入总分。
(2)各专业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将参考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一志愿录取缺额时将进行二志愿征集,我院对其他单招院校的考试成绩予以承认。
4.收费标准:
(1)学费及住宿费:学费5000元/年;住宿800元/年。
(2)学费减免或资助: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资助政策,凡品学兼优且家庭贫困的学生有条件获得每年3000元—8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院长特别奖学金:1000元。
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学金300元。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具印、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6.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马路东59号 邮编:075000
联系电话:0313—4089263 4088051 4084655 4084679
学院网址:www.zhz.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