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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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部门:
根据《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5号)、《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张职院政字[2010]64号]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学院第二届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原来的15名增加到21名,拟增补学术委员(教师)6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院学术委员的入选范围和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正直,办事公正,原则性强,身体健康;学术诚信,无不良记录;
2.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熟悉所在学科、专业的国内外学术状况和学术动态,为所在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或后备带头人;
3.近三年来年度专业技术考核达到合格以上并有科研项目;
4.具有较好的参事议事能力,责任心强、办事公正;
5.获得正、副高级职称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
二、增补院学术委员程序和办法
1.下发通知。院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研处)根据《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5号)和《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相关要求,下发《关于增补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广泛动员。
2.确定增补委员推荐名单。采取自愿报名和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增补委员推荐名单,于9月5日前报院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3.确定增补委员候选人。院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院学术委员的入选范围和条件的要求,对增补委员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委员推荐名单上报院长办公会,经院长办公会审定,确定增补委员候选人名单,并公示各委员候选人的相关信息简介。
4.确定增补委员。根据公示情况,由院长办公会确定委员名单,并下发《关于增补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文件,颁发学术委员聘书。
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