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实行部门集中办理财务报账业务的通知
-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3-11-18
- 点击:811
- 来源:
各部门:
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财务报账流程,节约广大教职工的宝贵时间,决定在我院实行按部门集中办理财务报账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选派一名本部门正式职工(部门报账员)负责办理部门财务报账业务,填写部门报账员审批表,各系由主任、书记签字同意,其它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并由主管院领导审核,于11月20日前报财务处。
二、部门报账员工作流程:
(1)票据报销事宜:票据经办人→部门领导签字→交部门报账员,填写交票登记→票据整理→主管院领导签字→交财务处。
(2)报销款项发放事宜:财务出纳报账→通知部门报账员,预约领款时间→领款→报账员发放款项,领款人签字→相关票据交回财务处。
三、部门报账员交票时间:每周的周一至周三为部门报账员向财务处交票时间,其它时间不办理交票事宜。
四、本通知下发之日到11月24日,财务处暂停办理各部门及个人交付报销票据业务;11月 25日起,各部门报销票据一律由报账员统一收取并交付财务处,财务处不再办理报账员以外的其他人员交票事宜。
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