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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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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教师:
张家口市教育局组织的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活动已经启动,自即日起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的范围、条件
(一)参评成果范围为2006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的研究成果。
(二)已获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河北省教学成果奖和部级以上全国性奖项的成果不得申报(获学会、协会、研究会等民间团体奖项者不在此限)。
(三)参评成果含以下各类成果
1.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不包括译著、编著、论文集、教材、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
2.不宜公开出版或发表,但已被设区市(或以上)人民政府、厅(局)级(及以上)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3.虽未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通过结题鉴定验收的全国或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研究成果(以结题鉴定验收时间为准)。
二、参评成果的要求
(一)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采取个人或集体(课题组)申报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一个人或同一个集体只限一项成果申报参评。
(二)申报参加成果评奖者,要认真填写《张家口市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并经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在规定期限内一式五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连同参评成果五份(原件最少一份,其余可为复印件,复印件应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一并复印;著作类可略少,但不得少于三部)。
三、申报参评成果的注意事项
(一)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署名人申报,不可署名靠前者和署名靠后者同时分别申报参评;署名靠后者须在署名靠前者放弃申报参评时方可申报参评,同时要得到署名靠前者书面同意,并将其书面意见附于《申报•评审书》中。
(二)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
(三)多卷本专著要整体申报参评,不能以单卷参评。
(四)立项课题的系列成果或同一主题下的系列论文、研究报告可将系列研究成果“打包”作为一个整体申报参评。非同一课题或主题下的系列成果,不得打包申报参评。
(五)以立项课题成果申报参评者须附上立项通知书、结题鉴定证书和结题证书。
(六)以非中文撰写的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研究成果须提交原作品,篇幅不大的须附中文译文,篇幅较大的须附2000字左右的中文提要。
(七)申报参评成果如获得过社会效益和学术价值的评价,须出具证明材料。
(八)如研究成果曾获奖,需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九)如成果曾被引用、转载,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各种相关证明材料,均需提供一份原件,四份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截止时间:自即日起至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4:30时。
(二)汇总表填写:报送参评成果时要提交电子版汇总表(excel格式)。
汇总表格式为:
申报张家口市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奖汇总表 | ||||||
序号 |
申报人 |
参评成果名称 |
成果形式 |
所在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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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请认真阅读参评文件并严格按要求提交参评材料。
(四)认真填写《张家口市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并提交评审书电子版。
(五)参评费用:50元/项。
科研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