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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3-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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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 日期:2013年9月26日——9月27日。
(二) 地点: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田径场。
二、 参加单位: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各系学生、在职教职工。
三、 竞赛办法
(一) 以各系为单位,每个单位报一个参赛队
(二) 每个参赛队报领队一人,教练一人,运动员男、女各30人。
四、 运动员资格:
(一) 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遵守《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必须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必须有人身意外保险。
(二) 运动员必须是本学院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三) 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个人或团体参赛资格及成绩,追回奖品,追究有关责任人,通报全院。
五、 竞赛办法
(一)竞赛项目
男子 :100米 、200米 、400米、800米、1500米、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共11项)
女子:100米 、200米 、400米、800米、1500米、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共10项)
(二)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田协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参赛运动员胸前、背后必须佩带两个相同的号码布(跳高可佩带一个)
(3)每队每项限报5人(接力限报一队),每人限报2项(接力除外)。各单位报名不符合规定者,大会有权删减。
(4)800米及其以下竞赛项目为两个赛次;4x400米接力、1500米及其以上项目均为一个赛次。
(三)录取名次与积分方法
(1)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破学院最高田径记录加9分,破省大学生田径记录加18分;在同一个项目的比赛中多次破记录,只加一次最高分。
(2)按各单位男、女运动员得分之和分别排列名次;男子团体、女子团体分别录取前四名;如遇积分相等,则以破全省、学院纪录多少决定名次;在相等则以第一名多少决定名次,依次类推。设精神文明奖3名。
(四)比赛在塑胶场地进行,各参赛单位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比赛鞋及鞋钉、否则不准进场比赛。
六、报名
(一)各单位认真填写报名表和运动员资格审查登记表,加盖各系公章。连同医院检查证明和运动员人身意外保险单据及纪律保证金500元和号码布押金100元(如参赛期间没有发生违纪问题,比赛结束如数退还),一同交到体育教研室。日期截止:2013年9月20日下午5点。一经报名不得随意更改,过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各单位报名时,交全体参赛运动员一寸照片一张,背后注明单位,姓名,参赛项目,办理参赛证。一并交入场解说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