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毕业生离校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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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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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毕业生同学们:

几年寒窗苦,殷殷母校情! 带着母校、老师、同学和家人的期待,你们即将踏上新的征程。为帮助你们了解政策,减少麻烦,顺利离校,请注意以下问题:

一、61日至10日,毕业生返校参加毕业考试,各系自行组织毕业生毕业文明离校教育,教务处登记、审核学生成绩。从69日、10日开始,教务处组织大补考,上述事项中未尽事宜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615日至21日举办大学生创业培训,大学生创业培训为我院毕业生专享的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基地免费培训项目,共7天。全程完成培训的毕业生可领取全国通用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大学生创业培训合格证》,凭此两证可享受国家大学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可申请大学生创业无息贷款,大学生失业补助,办理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

三、催交欠费毕业生学费,财务处将欠费同学名单于610日前交各系,并注明欠费金额,同时结算并退还毕业生其它费用。

四、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以班团支部为单位,带好团员证于6 18日到团委办公室办理;毕业生党员持学生证于618日到组织人事处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五、618日,各毕业班班主任到学生工作处领取离校清单,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蓝联。各系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带离校清单到财务处盖章。

六、619日、20日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各部门必须见财务处公章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盖后勤处章须先到食堂饭卡办理处退饭卡,退卡后方可盖章。

七、621日、22日毕业班班主任收齐学生离校清单、学生证到学工处领取本班学生毕业证和档案。由班主任统一领取,不面向学生个人。

八、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返校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的,必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公函,并由学生所在系部出面协调解决。

九、620日下午四点在操场体育场召开毕业典礼。

十、622日毕业生全部离校。

十一、离校时还应注意事项:

1.正常毕业的同学离校时,持离校清单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领取毕业证后,按学校要求的时间文明离校,宿舍不得再存放个人物品,否则按废品处理。

2. 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将个人物品妥善保管好,以免丢失。

3. 整理物品时,不要将废旧物品扔到窗外,请按要求把室内垃圾清运到楼外垃圾车内;严禁在宿舍楼内焚烧物品,以免发生火灾等事故。

4. 对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离校的毕业生,应提前与本系取得联系,由所在系部出面协调解决。

5. 学校提倡同学们遵守纪律,爱护公物,服从管理,丢失、损坏公物要主动到值班室缴纳赔偿费,否则加倍收费。不服从管理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并延发其人事档案,并将处理意见装入档案。

 

                               学生工作处 

               2013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