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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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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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今年学院档案工作安排,2009-2012年档案移交工作现已经开始,请各归档部门于38日之前将2009-2012年产生的所有应归档文件材料整理移交学院档案室。移交事项如下:

一、归档范围

1. 2009年1月1至2012年12月31期间,学校党政管理、科研、教学、外事、基建、设备管理、出版等各项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

2.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相应的声像、电子等介质材料(如照片、光盘、磁盘等)。

3.各部门获奖证书、奖牌、奖杯、锦旗(均为市级以上)等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档案按要求整理归档。

二、归档要求

1.各部门要按时完成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目录录入和移交工作。

2.各部门务必要将需要归档的重要材料及时移交,在整理过程中要逐件检查,不要遗漏, 归档材料力求完整齐全。

3.归档的声像、照片、实物档案须标明事由(事件)、人物及时间。

4.移交档案时,交接双方当面检查,归档部门移交档案材料时须填写档案移交清单,清单一式二份,经交接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备查。

联系人:朱彦丽,电话:4085051                  

学院办公室

                                2013年3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