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办理公积金联名卡的通知
-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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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我市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为方便职工管理和使用自己账户中的公积金,我院将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发卡银行为建设银行胜利北路支行。由于时间紧迫,请各部门尽快办理如下事宜:
1、通知每位职工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正反面复印。
2、在本通知的附件中下载《公积金联名卡登记表》样表并填写职工个人相关信息:
(1)本人身份证号码(18位号码);
(2)本人住宅地址(格式“小区名称-楼号-单元-房间号”,不超过13个汉字);
(3)本人姓名的汉语拼音(格式为:姓“空格”名字)。
例如:高安辉 应填写:gao anhui
李 祥 应填写:li xiang
3、各部门务必于11月27日前将本部门所有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填好的登记表(电子版)交到财务处。
如有疑问,请拨打财务处电话4085536或4084636咨询。
财务处
201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