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2-09-25
- 点击:796
- 来源:
各部门:
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将中秋、国庆“双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双节”放假时间为:9月29日至10月7日,共9天,工人休假时间由所在部门按照享受总假期一半时间的原则安排。“双节”前后不安排补课,请教学部门尽早安排教学进度。学生10月7日返校,10月8日(星期一)正式上班、上课。
二、值班工作
1.“双节”期间行政值班按照《学院2012年“双节”期间行政系统值班总表》执行,9月29、30日值班据此执行。需要安排加班的部门,请按照学院值班工作补充规定相关要求进行报批。
2.值班人员须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灾、防突发事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妥善交接班内后续工作。假期内急办文件由带班领导签阅处理,出现突发情况要及时逐级报告,及时启动应急方案。
3.学工处要妥善安排好学工系统值班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留校学生安全稳定;安全保卫处要切实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后勤管理处要切实加强水、电等正常供应和环卫监管,确保师生度过欢乐祥和的“双节”假期。
三、其他
从10月1日起执行冬季作息时间,详见冬季作息时间表。
祝全院师生员工,双节快乐,阖家幸福!
学院办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