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处关于继续教育证书审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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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2-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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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审验的通知》张人社字[2012]89号文件要求,对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进行年度审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验对象
参加过2011—2012年知识产权培训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二、审验内容
继续教育证书内容和学时完成情况。2011—2012年知识产权培训按24学时计入;发表论文、论著按70—100学时计入继续教育证书年度累计学时。(初级职称人员按70-80学时计入、中级职称人员按80-90学时计入、副高及以上人员按90-100学时计入)
三、需上报材料
(一)审验对象的继续教育证书原件。有需要更换和新办证书的人员交小二寸照片三张。
(二)《2012年继续教育证书审验花名册》纸质版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附件一)。电子版发组织人事处邮箱 zzrsc_zzy@163.com。
由于继续教育情况直接与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挂钩,请各部门务必认真对待此次验证工作,将材料收集齐后于2012年6月15日(星期五)前报组织人事处。过期不予办理。
组织人事处
201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