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2-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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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毕业生同学们:
几年寒窗苦,殷殷母校情! 带着母校、老师、同学和家人的期待,你们即将踏上新的征程。为帮助你们了解政策,减少麻烦,顺利离校,请注意以下问题:
一、6月1日至10日,毕业生返校参加毕业考试,各系自行组织毕业生毕业文明离校教育,教务处登记、审核学生成绩。从6月9日、10日开始,教务处组织大补考,上述事项中未尽事宜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催交欠费毕业生学费,财务处将欠费同学名单于6月10日前交各系,并注明欠费金额,同时结算并退还毕业生其它费用。
三、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以班团支部为单位,带好团员证于6 月 18日到团委办公室办理;毕业生党员持学生证于6月18日到组织人事处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四、6月18日,各毕业班班主任到学生工作处领取离校清单,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蓝联。
五、6月19日、20日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各部门必须见财务处公章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盖后勤处章到食堂办理饭卡处,退卡后方可盖章。
六、6月21日、22日毕业班班主任收齐学生离校清单、学生证到学工处领取本班学生毕业证和档案。由班主任统一领取,不面向学生个人。
七、6月20日下午四点在操场体育场召开毕业典礼。
八、6月22日毕业生全部离校。
九、离校时还应注意事项:
1).正常毕业的同学离校时,持“离校清单”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领取毕业证后,按学校要求的时间文明离校,宿舍不得再存放个人物品,否则按废品处理。。
2). 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将个人物品妥善保管好,以免丢失。
3). 整理物品时,不要将废旧物品扔到窗外,请按要求把室内垃圾清运到楼外垃圾车内;严禁在宿舍楼内焚烧物品,以免发生火灾等事故。
4). 对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离校的毕业生,应提前与本系取得联系,由所在系部出面协调解决。
5). 学校提倡同学们遵守纪律,爱护公物,服从管理,丢失、损坏公物要主动到值班室缴纳赔偿费,否则加倍收费。不服从管理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并延发其人事档案,并将处理意见装入档案。
学生工作处
201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