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河北省第十三届优秀教育科研、教学实验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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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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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局教研室,察北、塞北管理区教育局教研室,各高中学校和市直学校、幼儿园:

为总结“十二五”期间河北省开展群众性教育科研取得的成果,继续推动我省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的不断发展,省教育学会将开展河北省第十三届优秀教育科研、教学实验成果评奖活动。请各单位接通知后,参照评奖办法,认真组织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奖范围

1.凡在20101120111231期间,省级以上出版社或报刊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实验报告、调查报告、专著、工具书、科普读物和教育译著以及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或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交流并宣读的论文均可参加评选;经省级、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教材,或列入国家教材建设规划的教材也属于评选范围。

2.在省教育厅、省教育学会主办的内部刊物、会刊、出版的论文集上刊登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中国教育学会、河北省教育学会和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鉴定的成果(附鉴定证书)。

3.本届评奖不包括下列成果:不属于教育科研、教学研究的学科知识性文章、专著、文艺创作、学科翻译、资料汇编、讲课提纲、内部教材、复习资料和练习册等。

二、方法步骤

1.申报成果符合评奖条件,填写《河北省第十三届优秀教育科研、教学实验成果评奖申报表》一份,同时附成果原件一份(或复印件一份)。将上述材料于201241前报张家口市教育科学规划办。

2.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对申报成果按评奖标准进行初评,提出奖励等级意见。选出的优秀成果,将报送河北省第十三届优秀教育科研、教学实验成果评奖委员会评出省等级奖。

3.公布获奖名单,颁发奖励证书。

4.出版获奖成果汇编。

 

三、几项说明

1.申报者参加本届评奖,需缴纳费用。中国教育学会会员、省教育学会会员申报的专著、译著、工具书、音像制品、教材和课题类每件收费100元;论文类每篇收费60元;非会员申报以上两类成果,分别缴纳200元和120元。所缴费用由各单位收齐后,统一交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2.申报成果数量不限。多人合作的著作、译著和教材类等成果,由第一主编申报,其它人按撰写的章、节以论文形式申报;多人合作的论文或实验报告、调查报告等,由第一撰稿人申报。

3.成果已被评为省、部级政府奖或高于本届评奖规格的,不再接受申报。

4.所附成果佐证材料必须是见诸报刊的材料,私人信件、评语一律无效。

5各单位将评后的成果,按科整理,并填写《河北省第十三届优秀教育科研、教学实验成果评奖登记表》后报张家口市教育科学规划办。

 

 

 

 

 

附1 河北省第十三届优秀教育科研、教学实验成果评奖申报表.doc

附2 河北省第十三届优秀教育科研、教学实验成果评奖登记表.doc 

 

 

 

张家口市教育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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