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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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知识产权培训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人社字[2011]170号文件要求,将在全市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知识产权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院在职的各类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主要培训知识产权基础知识(以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的《知识产权公共教程》作为培训教材)。
三、培训形式及时间
按照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原则。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训考核
(一)知识产权培训考核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全省统一命题,分级考核。
(二)考试合格者发《张家口市知识产权培训合格证书》,并按24学时3学分记入当年《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未按规定时限取得合格证书的,《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不予审验。
(三)根据冀职改办字[2005]77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今后两年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应首先参加集中培训。培训合格者作为单位积分排队的重要依据之一。培训考试合格人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五、上报材料及要求
请各部门务必于9月27日(星期二)上午10:00前将以下材料上报组织人事处。
(一)报名汇总表(附件1)和教材征订单(附件2)。各部门准确填写并以电子版形式上报。
(二)参训人员需提交二寸免冠照片3张,用于学员证,结业证等。
六、培训费:120元/人;教材费:27元/册(原则上一人一册)。费用自理。
由于此次培训与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直接挂钩,请各部门负责人做好宣传工作。
联系人: 李志谊 张佳乐
联系电话:4085609 4085296
组织人事处
201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