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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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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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将中秋、国庆两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中秋节:学生22日放假1天,学生和有演练运动会项目任务的教职工23、24日正常上班,其余教职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上班,其中:9月19日(星期日)补上9月23日(星期四)的课;9月25日(星期六)补上9月24日(星期五)的课。23、24日市内发班车一辆,发车时间不变,路线如下:
学院---纬一路---红旗楼---南口---报社---清水桥---明德北---玉带桥---西沙河---平门---桥西区委---四中---二医院---工业南桥---果树场---学院
国庆节: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共8天,10月8日(星期五)正式上班、上课,其中:9月26日(星期日)补上10月5日(星期二)的课;10月9日(星期六)补上10月6日(星期三)的课;10月10日(星期日)补上10月7日(星期四)的课。补课期间通勤车照发。
二、值班工作
“双节”放假期间院领导及中层干部值班按学院2010年9、10月份值班表执行;各部门要认真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值班,确保工作衔接和紧急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置,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祝大家节日愉快!
院 办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