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届毕业生迁移户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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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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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系:

2010届学生即将毕业,为了做好毕业生户口的迁出工作,使毕业生能够在离校前及时将户口迁回原籍或生源地落户,避免毕业生因拿不到户口而无法离校。现将《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出登记表》发放到你系,请你系及时将《户口登记表》发放到各班级,并组织各班学生做好统计填写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毕业生在毕业时需要将户口迁往原迁出地的,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出登记表》,统一办理户口迁出。毕业时凭本人毕业证领取。《登记表》字迹书写要清楚、准确、工整,不得涂改。

2、毕业时户口需要迁出,但不迁回原迁出地的,需凭本人毕业证及就业报到证或迁往地公安部门开出的准迁证;专接本的凭录取通知书单独办理,不填写《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出登记表》。

3、毕业生毕业时暂时不办理户口迁出的,学院可保留1年,一年内可凭本人毕业证单独办理户口迁出。

4、《登记表》必须于2010620以班为单位统一交到安全保卫处户办室(综合办公楼204房间)。

5、户口办理相关事宜详情可登陆: www.zhz.cn,点击安全保卫处查询。

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出登记表.doc 

201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