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放假的通知
-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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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将“五一”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3日,5月4日(星期二)正式上课。
二、值班工作
1.“五一”放假期间院领导及中层干部值班按《学院2010年5月份值班表》执行。
2.各部门要认真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值班,确保工作衔接和紧急事件的及时处置,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各部门务于4月30日上午11点以前将本部门值班安排报经主管院领导审定后送交院办。
三、其他
从5月1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详见作息时间表。
院 办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