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报“月结月报”材料和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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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学院“月结月报”工作制度要求,各部门上报3月份“月结月报”材料的时限已过,但至今尚有部分部门未及时上报。此外,根据学院《关于印发<2010年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的通知》(张职院政字[2010]8号)文件精神,各部门应于3月20日前将本部门制定的“部门年度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送交院办,但目前仍有部分部门未按时上报。
接到通知后,各部门务必于4月7日上午10:00前,将上述两份材料送交院办(图书办公综合楼206室)。要求:纸质材料,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主管院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同时,一并将月报表电子文档发送至学院办公室“月结月报”专用信箱:zzyxzb2009@126.com。
院 办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