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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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09-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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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院2009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毕业离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学院有关工作部署,现将毕业教育和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6月1日至19日,毕业生返校参加毕业考试,各系自行组织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教务处登记、审核学生成绩。
2、        催交欠费毕业生学费,财务处将欠费同学名单于6月10日前交各系,并注明欠费金额,同时结算并退还毕业生其它费用。
3、        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以班团支部为单位,带好团员证于6 月 16 日集体到团委办公室办理。
4、        毕业生党员持学生证于6月17日到组织人事处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5、        6月19日,各毕业班班主任到学生工作处领取离校清单,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蓝联。
6、        6月20日、21日就业指导中心举行就业招聘会。
7、        6月22日、23日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各部门必须见财务处公章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8、        6月23日晚7点在训练馆召开毕业典礼及欢送毕业生晚会,学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系部主任、书记、毕业班班主任参加。
9、        6月24日、25日毕业班班主任收齐学生离校清单、学生证到学工处领取本班学生毕业证和档案。
10、        6月26日毕业生离校。
11、        6月30日、7月1日教务处组织大补考。
12、        7月3日大补考学生离校。
上述事项中未尽事宜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系组织学生要严格遵守上述的时间规定,及时办理各项手续,要做好各方面的安全防护工作,避免酗酒、打架斗殴、违章用电、用火等违规行为,做到安全离校。
请各部门、各系按照安排做好相关工作,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毕业生顺利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