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教育局张教安字41号文件的通知
-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0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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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关于落实张家口市教育局
张教安字[2009]41号文件的
通 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张家口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09年第1号预警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经学院领导批示,学院各部门要借此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高度重视学院安全稳定工作,把安全稳定工作做为学院各项工作的生命线。 同时结合《学院2009年安全稳定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并作好以下工作:
1、各部门对本部门所管辖的工作范围要加大检查、排查力度,,不要放过每一个细小的隐患,对检查出的每一个问题都要明确具体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达到的标准,坚决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学院领导协调解决。
2、各部门组织学生举行大型集体活动时,要严格执行申报审批等制度。活动要有安全预案,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参与活动的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杜绝隐患事故。
3、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制度的相关规定,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4、后勤处要对食品安全卫生工作要加大监管力度,避免学生集体中毒事件的发生。要对所有校舍的各项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修复、安装。
5、要对食堂的安全用电、用气加强监管,切实做好防火、防毒工作。
6、各系部对本部门的实验室、实习车间、机房,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教学伤害事故的发生。
7、基建处要强化对施工单位安全工作的教育和管理。
8、学工处要对学生夜不归宿的情况进行清查整改,坚持早晚点名制度,坚决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9、保卫处要做好消防、技防设施的检测调试,做到安全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
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请于5月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安全保卫处备案。
附:教育部办公厅2009年第1号预警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09年4月16日
关于落实张家口市教育局
张教安字[2009]41号文件的
通 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张家口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09年第1号预警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经学院领导批示,学院各部门要借此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高度重视学院安全稳定工作,把安全稳定工作做为学院各项工作的生命线。 同时结合《学院2009年安全稳定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并作好以下工作:
1、各部门对本部门所管辖的工作范围要加大检查、排查力度,,不要放过每一个细小的隐患,对检查出的每一个问题都要明确具体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达到的标准,坚决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学院领导协调解决。
2、各部门组织学生举行大型集体活动时,要严格执行申报审批等制度。活动要有安全预案,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参与活动的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杜绝隐患事故。
3、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制度的相关规定,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4、后勤处要对食品安全卫生工作要加大监管力度,避免学生集体中毒事件的发生。要对所有校舍的各项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修复、安装。
5、要对食堂的安全用电、用气加强监管,切实做好防火、防毒工作。
6、各系部对本部门的实验室、实习车间、机房,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教学伤害事故的发生。
7、基建处要强化对施工单位安全工作的教育和管理。
8、学工处要对学生夜不归宿的情况进行清查整改,坚持早晚点名制度,坚决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9、保卫处要做好消防、技防设施的检测调试,做到安全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
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请于5月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安全保卫处备案。
附:教育部办公厅2009年第1号预警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0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