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申报市科技进步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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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09-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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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推荐申报2009年度

张家口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的

通      知

全体教师:

    近接市科技局通知,2009年度张家口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申报工作在即,现将《关于推荐申报2009年度张家口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予以转发,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尽快与我处联系,电话:4085635、8330622。

                                               科研处

张科字[2008]81号

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推荐申报2009年度

张家口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中省直驻张单位、驻张部队:

    根据《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政字[2006]16号)的规定,2009年度张家口市科技进步奖项目征集和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2009年度张家口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二、三等奖

    二、奖励范围

    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下列组织、公民:

    (1)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有重要科学发现或应用科学基本原理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的公民;

    (2)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做出重要技术发明的公民;

    (3)在实施技术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中,完成重要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公民、组织;

    (4)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经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公民、组织;

    (5)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率先应用新技术、新方法,使工程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公民、组织;

    (6)在推广、应用已有的科学技术成果工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公民、组织。

    三、推荐条件

    1、推荐科技进步奖评审项目应在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月31日期间鉴定或验收(品种审定日期可前延至2004年1月1日),符合科技成果管理规定,并在生产实践中应用一年以上,有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

    2、上述项目鉴定或验收后须于2009年1月31日前在市科技局进行成果登记。

    四、申报奖励材料的要求

    1、《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从张家口科技网科技成果栏目中下载,网址:WWW.zjkkj.gov.cn)及附件材料一式二套;其中全红章一套(全红章指推荐书、鉴定证书、应用证明)。

    2、材料装订顺序依次为:推荐书、鉴定证书(作物新品种审定证书)、应用证明、河北省科学技术成果证书(集体)、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经济效益分析报告、查新报告、成果鉴定函审表(指函审鉴定项目)、其它(产品标准、论文等)。

    3、申报奖励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务必用线绳在材料的左侧装订。

    4、各县区科技局及市直有关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09年2月20日前报市科技局成果科,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单位:张家口市科技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406室)

    联 系 人:刘翠屏  蒋玉琴  白志军

    联系电话:4025820

    地    址:张家口市高新区清水河南路

    附件:《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