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0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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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部门:
日前,接到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河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思想政治工作,鼓励全院广大思想政治工作者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请各部门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并将申报材料于10月20日前送至宣传统战处(书面材料交宣传统战处办公室,电子版申报表发送至宣传统战处邮箱,地址:xctzc_zzy@163.com)。
附:评选条件和奖励办法文件
宣传统战处
2008-10-7
附:
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
河 北 省 教 育 厅
关于开展2008年度“河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的意见》(冀字[2005]36号)精神,适应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形势,鼓励全省高校广大思想政治工作者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河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各高校在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和机制等方面的创新工作项目。
二、评选条件
1、申报项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为促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高校师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的提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2、申报项目努力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继承和发扬我党思想政治工作优良传统,紧密联系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开拓进取,大胆创新,有较强的时代感、针对性、实效性。
3、通过项目的实施,激发了思想政治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对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了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激励人们团结奋斗的重要作用,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有明显成效,项目创新成果在校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
4、项目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理论性和推广价值,并以项目论文形式进行了理论概括和总结。
三、评选、奖励及申报办法
1、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20个。为项目带头人(1人)、主要贡献者(不超过3人)颁发证书。
2、向“全省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推荐候选项目。
3、每个高校推荐1个申报项目(本科院校可推荐2个),并填写“河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申报表”(见附件),一式10份,于2008年11月1日前报省教育厅思政体卫处,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表。相关文件及表格可在河北德育网(www.hebdy.cn)下载。
联系人:蔡杭州 0311-87041484
电子信箱:cai7041484@163.com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