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关于制(修)订2016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讨论稿)》审议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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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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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下午230,在综合办公楼609会议室召开《关于制(修)订2016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讨论稿)》审议会议,王立秋院长、杨瑞辉常务副院长、陈怀勇副院长、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各系部主任、教务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常务副院长杨瑞辉主持,并就召开本次会议的目的做了重要说明。要求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筹办举办冬奥会、建设国家级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三大历史机遇,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办出我院的专业特色。教务处刘子林处长进一步明确了我院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的原则和必要性。

会上大家畅所欲言,提出了许多宝贵建议和意见,经过与会人员的讨论,对《关于制(修)订2016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讨论稿)》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就修改后的指导意见进行了现场举手表决,并一致通过。为下一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进一步提升我院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制定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提供依据。

最后,常务副院长杨瑞辉强调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时,在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尽量给予系部更大的自由度,以便特色专业建设。要求系部,在组织教学时,可以打破传统观念,尤其是青年教师要敢于大胆创新,可以尝试把多门不同性质的课程揉合到同一节课中进行理实一体现场教学,并采用多门课程同时进行联合考试的方式考核学生,鼓励有条件的系部进行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模式的创新。

(教务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