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顶岗实习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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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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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下午,学院在图书办公综合楼609会议室召开了顶岗实习工作会议。院长王立秋,党委副书记张树敏,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史慧武,学院办公室、教务处、就业指导中心(校企合作处)、保卫处、学工处、后勤处和各系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副院长陈怀勇主持。

会上,就业指导中心(校企合作处)副处长孙国华通报了“招聘季”启帷以来500强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入驻我院举办专场招聘会和录用实习生情况,强调了学生顶岗实习审批流程和企业为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等问题;教务处处长陆志强说明了2012“数据平台”中“7.4顶岗实习”及相关项目填写时的注意事项和教务处对于各系顶岗实习的具体要求;保卫处副处长彭向英介绍了校方责任保险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情况。

副院长陈怀勇传达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2]63号)文件精神,对顶岗实习安全管理提出要求:一是顶岗实习的学生要按照在校生的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系、辅导员要与实习生保持经常联系,切实掌握每一名实习生的工作、生活动态;二是维护好实习生的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心理健康问题,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实习指导与服务;三是高度重视学生实习安全问题,坚持预防为主,做好安全教育;四是严格按照教育部《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的顶岗实习流程去做,对实习进行全过程管理,堵塞实习管理漏洞。

院长王立秋对顶岗实习工作会议做了总结发言,并对顶岗实习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一是统筹安排,把加强学生实习管理作为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来抓,要抓实抓好;二是强化制度建设,构建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学生实习管理制度体系;三是安全第一,组织好实习学生的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为实习学生投保相对应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等险种,切实保障实习学生合理报酬。

(就业指导中心(校企合作处) 孙国华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