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学生食堂被评为“食品安全A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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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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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个月连续三次现场评定,2012年10月我院学生食堂被张家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为“食品安全A级单位”。
长期以来,我院十分重视食品安全,始终把师生饮食健康放在第一位,强化食堂安全监管,严格执行采购索证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餐具消毒制度、炊管人员体检制度,定期邀请市食品卫生监督所专业人员来校指导;同时不断加大安全投入,2011年以来,按照食品卫生监督所要求先后对消洗间内墙、售饭间墙壁、屋顶、走廊墙围、操作间木门、餐厅纱窗进行了改造,安装所料门帘16个、灭蝇灯13个,增设摄像头10个,极大地改善了食堂的安全环境。
(后勤管理处供稿)